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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西瓜不算偷?抢井盖不算抢?西瓜和井盖成为本周网络热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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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西瓜不算偷?抢井盖不算抢?西瓜和井盖成为本周网络热词

■视觉中国图

西瓜和井盖,两个不相关的东西,成为本周网络热词。热词的背后是两个事件,一个是“偷西瓜不算偷”,一个是“抢井盖不算抢”,两起新闻同时出现了反转,相关涉事民警被停职。两件事有个共同特点:事情本身不大,大家讨论热度却很高。这和以往舆论场的热点新闻,相当不一样。从中透出了什么不寻常的信息呢?

小编认为,以往那些把“和稀泥”当作在基层工作的“法宝”,当成“成功经验”,现在越来越不起作用了,反而很可能因为新闻的曝光而成为舆论的中心,让单位甚至是地方深陷其中。

“偷瓜”事件一波三折

事情发生在河南淇县,瓜农庞大哥承包了200亩地来种植西瓜和玉米。眼下正是西瓜成熟的时候,吸引了不少附近的人来偷瓜,庞大哥多次报警也起不了太大作用。

事发当天,庞大哥来到地里巡查,正巧一对母女开着电动车路过瓜地,母亲宋某偷了八九个西瓜后就想开车离开,被庞大哥赶上前拽住车把,导致三人同时摔倒。宋某马上拿出手机报警,以女儿耿某两只膝盖蹭到水泥出血、电动车车把损坏为由,要求庞大哥进行赔偿。

民警来到现场后,询问了事件经过,认为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以及宋某和女儿耿某受伤,随即进行现场调解:对宋某及其女儿耿某批评教育,要求庞大哥赔偿医疗费300元。

自家的瓜被偷了,不但得不到民警的公平判罚,还要向偷瓜人赔偿医药费,庞大哥心里觉得忒委屈。随后,他跟当地媒体反映了这件事,不曾想,这下子激起了群众为庞大哥鸣不平,“凭什么自己家的瓜被偷了,还要赔偿偷瓜贼啊?”……

面对舆论,当地公安部门立即启动了核查程序,并在8月2日发出通报,称经过民警劝解,宋某和女儿耿某已认识到自身错误,并主动退还了300元赔偿款,双方达成谅解,民警也帮助庞大哥在瓜地设置醒目标语,提醒劝诫随意摘瓜行为。

8月4日,当地公安部门再次发布通报,称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对其作出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对涉事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33吨井盖被抢后报警

8月1日,一辆满载下水道井盖的半挂车经过河南固始县一条道路时发生侧翻,司机因为受伤就先去医院检查,货主宋先生知道后急忙从老家赶来。但是第二天,当宋先生来到现场时,车上33吨井盖已经所剩无几了。

原来这些井盖已经被附近的村民哄抢去了,直到宋先生赶到时,现场还有十几个村民开着三轮车、摩托车、电瓶车,甚至拉板车来搬抬井盖。宋先生急忙上前制止,但是这些村民不但不听劝,甚至还有人追着他打。

当时宋先生拦住一个正在搬井盖的老大爷,跟他说明这些井盖是自己的,哪知却遭到老大爷回呛:这货是你的吗?是你的为什么没写你的名字?

实在没法了,宋先生只好选择报警求助。民警到达现场后及时制止了村民。对于已经被搬走的井盖,民警表示没办法追回。当时,民警答应先做笔录,后来又说不能立案,理由是:没人在场看护构不成哄抢,当着面才算哄抢,少量侵占不构成犯罪,货主要追究的话只能去法院起诉。

宋先生对此非常无奈,他说:“村民拿走的不是少数,因为损坏的井盖不超过总数的20%,而且井盖是合成的很结实,不容易烂。”另外,宋先生表示,这些井盖并非自己的,自己只是做物流的,如果警方不管,他只能给别人赔偿10万元。

8月4日,固始县公安局发布通告称,该县公安局已经成立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追回了部分井盖。而且,涉事民警也已停职接受调查。

小编说

公平正义是从一件件小事积累而来

这么小的事情都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仅仅是因为广大吃瓜群众吃饱没事做撑着的吗?很明显不是,这其中体现的更多是群众对基层执法者的“和稀泥”行为的不满,对执法有失公平的失望。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对这两起事件的评论认为,表面看,老百姓质疑的是当地公安机关“和稀泥”的做法——没有以事实和法律为唯一标尺,不愿或不敢“唱黑脸”,只求息事宁人、无人“闹事”。久而久之,“谁闹谁有理”“谁弱谁有理”就会成为潜规则,守法者反而“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从深层看,老百姓质疑的是个别基层执法者的“三个缺失”:执法素养的缺失、舆情意识的缺失和担当精神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