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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涂家沟社区老来乐养老院食堂经营的油麦菜检出不合格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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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武汉市武昌区涂家沟社区老来乐养老院食堂经营的油麦菜检出不合格,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7月31日,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到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街道武泰闸涂家沟195号武汉市武昌区涂家沟社区老来乐养老院食堂,对其经营的油麦菜抽检,2019年8月29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发布№: (2019)ZXC-00940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氧乐果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9年9月4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悬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同时调查得知,2019年7月31日抽检批次的油麦菜是由武汉长年好蔬菜专业合作社于7月27日配送给当事人的,共配送了28个品种,其中油麦菜15斤,单价4.9元/斤, 共计73.5元。当事人能够提供武汉长年好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资质、进货票据、油麦菜的检验合格证明以及《生鲜食品供应合同》,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二)查处情况:经初步核查,当事人涉嫌经营农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9月11日予以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予以处罚。但由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经查,该批被抽检不合格批次的油麦菜是武汉长年好蔬菜专业合作社向当事人定点配送的,武汉长年好蔬菜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场所在武汉市汉南区邓家口镇建镇路,属于武汉市汉南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13条的规定,现将违法线索移送武汉市汉南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文号:昌市监食移〔2019〕10-1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武昌区涂家沟社区老来乐养老院食堂在收到检验报告后,查找原因,油麦菜中农药氧乐果残留限量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原因应是蔬菜种植时未按规定使用农药和未在规定的安全间隔期采收。当事人对本单位食堂进行整改,严格进货查验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